保险汽车发生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方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数额,并给予赔偿。这就是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
依据《机动车保险条约》的规定,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应依据不同汽车类型选择确定:
(一)在不同地区内,摩托车、拖拉机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四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
(二)其他汽车的最高赔偿限额分为六个档次: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100万元以上,且最高低于1000万元;
(三)挂车投保与主车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挂车引起的赔偿责任视同主车引起的赔偿责任。保险人对挂车赔偿责任与主车赔偿责任所负赔偿金额之和,以主车赔偿限额为限。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的具体计算办法分以下两种状况:
1、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超越赔偿限额时。
保险公司赔偿额=赔偿限额×(1-免赔率)。
比如:被保险人郭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5元,孙某驾驶轿车在一次车祸中致第三者赵某伤残,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孙某对此次事故应负次要责任,应当赔偿第三者赵某各种损失共6万元,那样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保险公司赔款额=5×(1-5%)=4.75万元。
1、当被保险人应负第三者伤亡赔偿金额低于赔偿限额时,保险公司应当赔付第三者责任险的数额为:
保险公司赔偿额=应负赔偿金额×(1-免赔率)。
比如被保险人马某在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选择最高赔偿限额为20万元,其保险汽车在事故中致第三者胡某右腿残疾。依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双方应负同等责任,经核算,共应赔偿损失10万元,那样保险公司应赔付的第三者责任险的金额为:
保险公司赔款=10×(1-10%)=9万元。